说明:
1. 平行志愿投档的规则:在上线考生中先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时,分别按语、数、外三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学校顺序出档。表中所列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是综合成绩与投档分数线相同的最后一名出档考生的成绩。
2. 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表演类(服装表演)、表演类(戏剧表演)、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的投档线为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结果保留1位小数。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摄影摄像类的投档线为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统考成绩。
3. 考生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专业分须分别达到本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招生院校提高文化成绩要求的,已在表格备注中分别做了注明。
4. 部属和外省属院校投档时,档案分中不含考生地方性项目加分。
科类
院校代号
院校名称
投档线
语文
数学
外语
备注
音乐(文)
4316
衡阳师范学院
330.1
108
81
98
美术(文)
3712
北京交通大学(威海校区)
313.9
101
64
93
4315
吉首大学
307.1
102
67
71
306.7
112
92
45
播音主持艺术(文)
6113
陕西师范大学
779
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普通本科一批文史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舞蹈(文)
302.2
74
32
4601
海南大学
311.2
69
89
音乐(理)
297.4
55
79
美术(理)
4216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78.7
96
59
279
104
58
5101
四川大学
291.9
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普通本科二批理工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书法(理)
2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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